2026年4月1日,澳门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穆奕斐(Isabel)博士应安雪梅院长、孙宏友教授邀请之邀莅临我院进行学术交流,并分别就“比较法视野下的侵权责任与数字法治创新”与“德国侵权法立法的影响及启示”做了专题讲座。法政学院姬新江教授及涉外法教研室教师、校外律师嘉宾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共同参与。两场活动全程学术氛围浓厚,讨论扎实,有效地促进了两院的学术合作,推动了我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本次活动由孙宏友副教授与何思城老师组织,张洁茹老师担任主持人。
比较法视野下的侵权责任与数字法治创新 讲座合影
活动议程一:Isabel教授进行学术报告
当日下午15:00,“比较法视野下的侵权责任与数字法治创新”学术报告在博雅楼S2-501举行。安雪梅院长首先致辞,热烈欢迎Isabel博士及各位律师朋友的访问。
安院长表示,本次全英文学术交流,是学院推进国际化办学、搭建高水平涉外法治交流平台的重要一步,为师生提供珍贵的英文学术研讨机会。她进一步指出,学院将持续拓展与澳门大学优秀学者的多维度合作,不断引进前沿法治理念,提升涉外法治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
初始交流环节中,孙宏友副教授以轻松开放的“small talk”开启研讨,就相关演讲主题提出问题,同各位与会教师共同展开初步“热身”讨论。
穆奕斐博士围绕比较侵权法与数字法治创新作主题分享,系统介绍了1896年德国侵权法确立的五要件体系,指出传统模式以物理损害为核心,难以适应数字时代新型权益保护需求。在此基础上,她提出原创性三级侵权责任分析方法:第一层为一般性平衡测试,综合考量损失可预见性、最低成本规避方案、损害可能性与程度等因素;第二层为典型案例集群,明确责任分配规则;第三层为法律与政策论据,主张将数字损害纳入赔偿范围,追缴故意加害主体不当利润。
在讲座之后的互动研讨环节,法政学院邱冬梅、张梅莹、徐晓坤老师分别就中德侵权立法比较、举证责任倒置相关问题提出思考,受邀参会的王文田、温庆翔律师亦围绕AI成瘾案件侵权归责展开探讨,梁子军、黄小蕾、丁玲、梁子奇、黄欣瑜律师亦纷纷发表独到见解,现场互动热烈。
Isabel教授讲述比较法视野下的侵权法
期间,何思城、张洁茹、任泽伟、张楠、徐晓坤等教师围绕预期收益“最低成本规避者”( the cheapest avoider)、情况下预期收益(the envisaged benefits with the situation)等核心要点与Isabel教授进行深入交流,Isabel通过“电缆案”与Noske第三方损害赔偿案进行以案说法,解答了老师们的疑惑。最后,孙宏友副教授、张洁茹老师对本次会议进行最后总结,学术研讨环节圆满结束。
张洁茹老师(左)、王文田(右一)、Isabel(右二)、何思城老师(右三)
活动议程二:Isabel教授进行面向涉外班学生的专题讲座
当晚19:00,“德国侵权法立法的影响及启示”学生专题讲座在博雅楼S3-508举行。讲座由Isabel教授主讲、何思城老师主持,孙宏友、邱冬梅、任泽伟老师担任与谈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参与学习。
Isabel教授进行讲座
本次讲座全程以英文开展。为帮助同学们更好理解前沿内容,三位老师全程为学生翻译讲座核心观点、专业术语与案例解析,并细致将学生提问与Isabel教授的回答精准转译,实现高效顺畅的双向沟通,让全体学生无障碍沉浸于国际学术氛围之中。
邱冬梅老师(左)孙宏友教授(右)
讲座中,Isabel教授以德国侵权法为基础,对比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的制度特点,结合Donoghue案、Hedley Byrne案、Noske第三方损害赔偿案等经典判例,阐释现代侵权法的发展脉络。她重点解读纯经济损失、过失性错误陈述、第三方损害清算等核心制度,并结合全球首例算法成瘾侵权赔偿案,讲解AI致害、数字损害等前沿问题,为学生理解现代侵权法变革提供清晰路径。
Isabel教授进行讲座
互动环节,同学们围绕数字损害赔偿标准、AI侵权责任主体、中德侵权法差异、纯粹经济损失保护等踊跃提问。在何思城老师的翻译协助下,学生与Isabel教授交流顺畅、思想充分碰撞。Isabel教授结合欧盟立法、德国司法实践逐一解答,鼓励同学们关注比较法前沿,提升涉外法律思维与实务能力。
何思城老师为同学们与Isabel进行转译
最后,何思城老师作总结。他表示,本次系列活动不仅搭建了粤澳法学交流的坚实桥梁,更为青年学生打开了国际学术视野,是一堂高质量的涉外法治实践课。未来,学院将继续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国际化办学,不断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能力。
此次粤澳学术交流活动的成功举办,进一步促进了校际合作与学术互鉴,丰富了比较法与数字法治研究成果,为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学科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讲座后学生、班主任教师与Isabel合影留念
供稿:何思城
初审:张洁茹
复审:孙宏友
终审:安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