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与任务的通知

学校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业分方向和专业任选课

(一)专业分方向

1. 4月22日前,各院、系组织需进行专业分方向的年级专业班级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的选择。

2. 4月24日前,各院、系教务办将《专业方向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给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处理。

3. 4月28日前,各院、系教务办完成教务系统名单的维护及处理工作,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专业任选课

1. 4月28日前,各院、系教务办完成各年级专业的专业任选课统计工作并提交《专业任选课统计表》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处理。

2. 4月30日前,各院、系教务办完成教务系统的课程添加及维护工作。

二、教学计划 下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由课程归口教学单位负责教学任务审核落实工作,各教学单位教务办于4月30日前根据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教务系统中的专业教学计划,避免缺漏。教学计划审核步骤:

(一)对象:2017级、2018级和2019级。

(二)具体路径如下:教学计划管理→专业计划管理→选择相应年级专业(或直接双击相应记录)→(选择学期)→选择相应的课程→右键点击修改正式计划→右键点击修改记录→根据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保存。

(三)核对教学计划的原则

1. 教务系统的课程库课程代码是唯一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则以相对应年级的人培为准,核对过程中有出入时,须在教学计划中进行更正。

2. 当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等正确的情况下,课程性质和考核方式不一致的,可以手动修改,不再添加新的课程代码。

3. 核对过程中,涉及专业任选课不开设的课程,建议将其删除,避免下达教学任务后出现多余数据。

4. 核对过程中,对于缺失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教务办进行手动添加;若课程库中不存在相关课程信息,请联系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张霓老师。

5. 个别专业执行计划如有变化,须微调或修改,请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张霓老师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变更。

6. 核对学分时,统一带1位小数位,如2学分,须统一更改为2.0学分。

7. 不同方向中的相同课程,请在修改记录框中“专业方向“选择无方向;如果是方向课程,须点击“专业方向“选择人培对应的方向。

8. 集中实践环节,如1周完成的周学时设置为“+1”,2周为“+2”以此类推。

三、教学任务

(一)5月12日前,教务处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且不再受理培养方案与执行计划变更申请事宜。

(二)5月17日前,教务处将下学期的教学任务通知书发给各院、系(部)教务办。

(三)5月31日前,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织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安排规则(详见附件2)进行相关课程的具体安排落实工作,各教务办将已安排的《教学任务通知书》电子版提交给教务处罗玉娟老师。

联系人:罗玉娟 联系电话:82850026(8026)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82855565(8565)

附件:

1. 专业方向汇总表

2. 专业任选课统计表

3. 专业分方向教务系统操作流程

4. 教学任务安排规则

教务处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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