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与任务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业分方向和专业任选课

(一)专业分方向

1. 10月20日前,各学院组织需进行专业分方向的年级专业班级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的选择。

2. 10月25日前,各学院教务办将附件1《专业方向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给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处理。

3.10月28日前,各学院教务办完成教务系统名单的维护及处理工作,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专业任选课

1. 10月22日前,各学院教务办完成各年级专业的专业任选课统计工作并提交附件2:《专业任选课统计表》电子版至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处理。

2. 10月26日前,各学院教务办完成教务系统的课程添加及维护工作。

二、教学计划

下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由课程归口学院负责教学任务审核落实工作,各学院教务办于10月29日前根据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教务系统中的专业教学计划,避免缺漏。教学计划审核步骤:

(一)对象:2018级、2019级、2020级和2021级。

(二)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广州校区正方教务系统具体路径如下:教学计划管理→专业计划管理→选择相应年级专业(或直接双击相应记录)→(选择学期)→选择相应的课程→右键点击修改正式计划→右键点击修改记录→根据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保存。

(三)2019级和2021级强智教务管理系统具体路径如下: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执行计划管理→选择相应学院,年级,专业,学年学期→查询→在右方树形结构展开选中对应专业培养方案→选择相应的课程→右击微调→根据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保存→送审到对应的负责老师。

(四)核对教学计划的原则

1.教务系统的课程库课程代码是唯一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则以相对应年级的人培为准,核对过程中有出入时,须在教学计划中进行更正。

2.当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等正确的情况下,课程性质和考核方式不一致的,可以手动修改,不再添加新的课程代码。

3.核对过程中,涉及专业任选课不开设的课程,建议将其删除,避免下达教学任务后出现多余数据。

4.核对过程中,对于缺失的课程,由各学院教务办进行手动添加;若课程库中不存在相关课程信息,请联系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张霓。

5.个别专业执行计划如有变化,须微调或修改,请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张霓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变更。

6.核对学分时,统一带一位小数位,如2学分,须统一更改为2.0学分。

7.不同方向中的相同课程,请在修改记录框中“专业方向“选择无方向;如果是方向课程,须点击“专业方向“选择人培对应的方向。

8.集中实践环节,如1周完成的周学时设置为“+1”,2周为“+2”以此类推。

三、教学任务

(一)教务处于11月2日将进行下学期教学任务下达且不再受理培养方案与执行计划变更申请事宜。

(二)教务处于11月5日将下学期的教学任务通知书发给各学院教务办。

(三)各学院组织教研室进行相关课程的具体安排落实工作,于11月16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教学任务通知书安排提交到行政楼教务处204室教学运行科吴秋房处。


联系人:吴秋房(广州)  联系电话:82850565(6565)

联系人:邱呈格(肇庆) 联系电话:15807582218

联系人:张 霓     联系电话:82855565(8565)


附件1:专业方向汇总表

附件2:专业任选课统计表

附件3:正方教务系统专业分方向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1年10月19日